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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5-5-16
【法律文号】:丽人劳社〔2005〕41号 【执行日期】:2005-05-16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人劳社〔2005〕41号
【字体:  
关于建立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定期体检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工作,决定建立高层次人才定期体检制度。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工作。

附件: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定期体检制度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高层次  人才  体检  通知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5年5月16日印发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定期体检制度



一、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卡

持卡人在每年10月份凭卡到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二、建卡对象

1.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

2.获得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获得“丽水市突出贡献人才奖”称号的专业人才。

3.管理期内的“138人才工程”中一、二层次培养人选、丽水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4.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市直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人员。

三、体检经费

规定体检项目的费用,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与指定的医院结算。

四、其他

各县(市、区)请参照本制度落实实施。

以上条款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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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于开展2008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傅凯等111位同志具有技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开办浙江广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复函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紧水滩水力发电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更名的复函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湖州市和衢州市为“浙江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城市的函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建立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定期体检制度的通知
·劳动仲裁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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