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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8-6-17
【法律文号】:合劳社秘【2008】128号 【执行日期】:2008-06-17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合劳社秘【2008】128号
【字体:  
关于成立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滨湖新区服务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更快地提升劳动保障工作水平,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完善服务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从而为滨湖新区提供更优质更贴切的服务,市劳动保障局经前期调研和筹备,现决定成立“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滨湖新区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为滨湖新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劳动保障服务。

一、服务对象。

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区内所有建设单位及建设者,入驻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招商引资入区的各类企业及职工,社区居民、农民和失地农民等。

二、服务内容。

(一)培训服务。通过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基地(教学点),对区内各类农村劳动力和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免费创业培训。通过技工院校对区内初、高中毕业生和新成长的劳动力开展技工教育,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培养,并由技工院校推荐安排就业。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技能人才评比表彰活动。

(二)就业服务。定期对区内用人单位用工及缺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开展劳务输入和岗位对接,为区内用人单位引进各类急需急缺技能人才,解决区内各类企业招工用人问题。为区内用人单位提供就业登记、合同备案、社保登记、缴费等一站式服务。定时发布市、区两级就业岗位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为区内失地农民转移就业和区内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岗位安置。

(三)社保服务。向区内单位和个人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为新区居民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为新区失地农民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为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简化参保程序,优质便民高效。

(四)维权服务。规范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等工作,维护劳动者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及时受理、查处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建立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区内劳动保障“网格化”体系。优化程序、减少环节,快速受理各类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三、服务形式。

通过媒体宣传、举办培训班、现场提供咨询等方式,向区内单位和个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采用预约上门服务模式,定期集中入企到户上门开展服务。实行集中办公方式,在区内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派驻工作人员,有关业务直接在区内受理办结。建立“联动-纵深”工作协调机制,将区、街道、社居委劳动保障工作纳入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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