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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人事局、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
【颁布日期】:2008-2-25
【法律文号】:合劳社秘【2008】40号
【执行日期】:2008-02-25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人事局、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
合劳社秘【2008】40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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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局(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进一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职业介绍和企业招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劳动保障厅、人事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四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劳社明电〔2008〕14号),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2月22日至3月21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合肥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与此项行动有关的工作情况,请及时上报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指导小组。
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2629153;传真:2672364
附件:合肥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人事局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合肥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
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服务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和人才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和人才中介机构。通过专项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法制宣传,有效遏制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减少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企业招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
(一)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服务为名骗取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者未成年人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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