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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2008年第二季度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2008年二季度,地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现取得一定成绩。
    一是积极做好就业援助工作,通过就业援助,全面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5月20日至26日地区开展了以 “为民营企业招聘用人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搭桥”为主题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全区认真开展民营企业活动周工作,通过设立街头政策咨询台、直接深入民营企业搜集用工信息和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民营企业用工状况调查等措施,进一步丰富了民营企业活动周的内容,使工作更加具体,更加突出以人为本,贴心服务,收到较好效果。“活动周”共召开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20场(次),共有780家用人单位参加了招聘,初步达成劳动就业意向1298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242人,下岗职工413人,进城务工人员526人,签订职业培训794人,开展维权及法律援助2057人(次)。
    二是积极开展抗震救灾,援助地震灾区劳动者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地区统一安排,各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摸清了家在地震灾区的农民工人数和目前工作生活情况,并切实采取积极措施,安抚灾区来塔农民工,为灾区重建提供支持、服务和保障。4月—7月初,地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收集适合灾区务工者的就业岗位2616个,并定期上报自治区,同时对灾区来塔务工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专门帮扶。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按照“三个彻查、一个公示”的要求,深入开展了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2007年塔城地区在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上,都能按规定的支出项目、支出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再就业资金开支范围,没有提取和列支行政管理费用和与就业再就业工作无关的其他方面开支情况,无违规操作、故意拖欠和截留及不按时支付等情况。
    四是认真做好用工备案制落实及用工调查工作。通过对招商引资落户塔城及当地用工量较大的82家企业的调查,年用工需求在百人以上的有27家,占调查企业的32.9%,其中工矿企业用工需求量较大,技术工人需求量较大,企业用工培训需求主要集中在普工和工矿企业的爆破、电工、制油、机械维修、炉钳等工种,另外驾驶员、安全员、餐饮服务类等通用工种也有较大的需求。通过用工调查有力的促进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在加强劳动力宏观调控、有针对性的培训企业职工、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对于进一步促进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全地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二季度全区城镇实现就业和再就业10559人,完成全年16000人就业再就业预期目标的65.99%。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62人,完成全年2800人目标任务的55.78%;4050人员再就业281人,完成全年600人目标任务的46%,同期增长99.2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全区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人数2.0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 %。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71人,贷出金额57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32%,同比增加28%。

简讯:
△额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8年7月22日举办了“受灾农牧民专场劳务洽谈会”。此次洽谈会共有15家企业参加,提供了265个就业岗位,设有主会场1 个(县人力资源市场)、分会场3个(郊区乡人力资源市场、玛热勒苏乡人力资源市场、玉什哈拉苏乡人力资源市场),来自各乡镇(场)的2745人参加了本次洽谈会,接待政策咨询1200余人,发放宣传单2600余份,悬挂横幅4条,当场有852人与用工企业达成了就业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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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
·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劳动力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7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7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2008年度自治区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九个部门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十八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关于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社系统企业原国家正式职工下岗分流工作纳入再就业工程工作范围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塔城地区加强社区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中发挥自身优势提供强劲服务
·额敏县大力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工作
·2007年塔城地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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