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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六项措施力促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塔城地区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截止6月20日,全区共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2.0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0.87万人),完成预期目标计划的100.5%。转移城镇就业人数1.2万人, 完成预期目标计划的120%。转移前接受培训人数1.2万人,有组织转移0.69万人,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就业人数0.4万人、转移到疆内城镇就业人数1.04万人、转移疆内其他地州就业人数0.4万人。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根据“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工作要求,从领导精力、组织保障、政策措施上全力推动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
    二是制定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平台作用,使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劳动保障专干成为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主阵地和突击手;
    三是加大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按照“实用、管用、够用”的原则,突出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有效性,上半年转移前接受培训12000人,占转移就业人数的59.7%;
    四是加大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宣传力度, 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树立“外出务工光荣,务工致富更光荣”的就业意识和就业观念;
    五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结合“春风行动”活动,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免费提供就业岗位、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免费培训、政策援助及维权服务;
    六是大力发展劳务派遣组织,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实现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上半年通过劳务派遣组织共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5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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