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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铜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8-6-27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2008-06-27
铜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关于做好市直各部门“三定”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委、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党政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铜[2008]43号)和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大讨论[2008]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市直各部门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的“三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三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市直党政群机关“三定”工作要按照政企、政资、政事分开,权责一致,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合理确定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市直各部门通过“三定”,切实做好转变职能,理顺工作关系、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三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三定”的范围:市委、市政府工作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人大、政协机关,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和经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

“三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定职能

    定职能是“三定”工作的核心。要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市直各部门要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明确划分与下级政府的事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

    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界定本部门职责任务和职权范围,确定职能转变的重点内容,明确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切实解决职能交叉问题。

(二)定内设机构

    各部门要在定职能的基础上,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大力精简和调整内设机构。总的要求是:内设机构总量精简10%以上,重点是撤销、合并那些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复的内设机构,不强调上下对口,应尽量综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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