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劳动保障局:
我局于8月13日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通知”(铜劳社[2007]143号)。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2月2日(星期日)上午9时,全省联动开展现场咨询日活动。各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力在本辖区范围内的主要街道、社区、公共场所以及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立咨询服务站,为广大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悬挂和张贴宣传“两法”标语,设置宣传板块,发放“两法”宣传资料,解答问题。
(二)开展悬挂宣传标语活动。从12月1日始,各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政务服务大厅、职介机构以及乡镇、街道、社区等单位办公楼前要悬挂“两法”宣传横幅;其他公共场所以及人口密集的地方也要及时布置悬挂横幅,并确保宣传月里不间断。
(三)开辟宣传专栏深入宣传。运用户外广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贴近百姓、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出一批宣传专栏。乡镇、街道和社区应将“两法”政策解读张贴在宣传栏内,使“两法”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组织各类人员搞好学习培训。宣传月活动启动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分批分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劳资干部培训班,使广大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两法”的各项内容,不断提高遵法守纪的意识。
(五)利用电视等媒体开展标语滚动宣传。宣传月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介,全面宣传“两法”知识。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按本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宣传活动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务求实效。
(二)统筹规划,落实责任。“两法” 宣传月活动内容多、覆盖广、要求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计划和方案,明确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做到宣传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组织的协调和沟通,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协调推进“两法” 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三)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检查“两法” 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评估,总结经验,并在2008年1月3日前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书面总结及统计表一并送市局法制科,电子文本传至tlfangxiao@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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