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2005-8-29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2005-09-01
【字体:  
关于进一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搞好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工作,我局实行了每月10日的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今年5—7月份,又开展了党政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为了巩固以前领导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形成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8月15日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铜办〔2005〕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健全我局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的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普遍建立统一规范、畅通有序、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统筹兼顾、科学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和各种矛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因此,建立健全局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不但是局党政领导的职责,更是全局各科室、各部门、各单位的事情,这就要求全局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和要求,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确保局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2、进一步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工作。原定于每月10日的“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改为每周三上午接待(遇法定节假日不予安排),由局党政领导陈玉国局长、黄振副书记、李放副局长、夏云郑副局长、胡德荣副局长、武治新副局长轮流在劳动保障大厦七楼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或业务骨干陪同接访,严格遵守《铜陵市劳动保障局信访实施意见》接待办理。

3、局信访办公室将做好局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安排以及接访的信访事项督办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程序,按照《铜陵市劳动保障局信访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

本制度从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于开展2008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对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改进视频会议会风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省劳动保障事业改革发展30周年成就展”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研讨活动的通知
·关于全省第五届技工院校体育运动会情况的通报
 本市相关法规
·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关于做好市直各部门“三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