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社会保险
“一票多费”征收工作的实施办法》(宜劳社秘[2006]236号)规定,现将社会保险
“一票多费”征收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07年5月1日起,先在市区实行社会保险“一票多费”征收,统一办理参保单
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申报登记、计划编制、扩面征缴、清欠稽核
等工作,条件成熟时在全市推广。按照“先起步再完善”原则,在“一票多费”的具体
实施上实行“两步走”:第一步,统一参保单位代码和基础资料、统一受理参保登记、
统一社保登记号码、统一申报核定表格,合成各经办机构社保费征缴计划数据,一个口
子对外,并接收地税部门到帐数据,分发各经办机构记账。第二步,组建社会保险征缴
专门机构,统一规划全市“一票多费”征收工作,统一处理“一票多费”所有业务,专
门做好基金征缴稽核等工作,实现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和缴费年度“三统一”。
(二)方法步骤
考虑到目前各社保经办机构独立分设的实际现状,成立由市社会保险局牵头的市劳
动保障局社会保险“一票多费”征收办公室(简称“一票多费”办公室)。
1、统一参保单位基本信息。通过《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和发放《社会保险登记
表》,核查参保单位的名称、类型、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及组织机构代码,为每
个参保单位编制唯一的单位代码。
2、印制表格、开发“一票多费”征收管理软件。各社保经办机构会同地税部门专
业人员,共同提出软件开发需求,并聘请软件公司开发“一票多费”统一软件。
3、合成征缴数据。5月1日起,各经办机构编制各自险种征缴计划,再传送“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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