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叶集试验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2006]31号)有关规定,市级统筹后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要统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确定。现将《六安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和标准》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
各县区应根据所列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和标准,支付纳入统筹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任意增减支付项目和标准。所列统筹支付项目与标准未尽事项、具体执行范围与标准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00六年九月十四日
六安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和标准
一、离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
(一)离休人员离休金项目
离休人员根据省劳动厅、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和省财政厅四部门劳险字[1995]315号文件规定发给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未纳入工资的津补贴和职务补贴。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退休金项目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老工人(以下简称建国前老工人),根据省劳动厅、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和省财政厅四部门劳险字[1995]315号文件规定发给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奖金、国家规定保留的岗位津贴、技术(岗位)等级工资补贴、未纳入工资的津补贴和职务补贴。
(三)增发的离休金项目
1、省劳动厅劳险字[1996]381号文件规定增加职务工资;
2、省劳动厅劳险字[1996]082号文件规定增加职务补贴;
3、省劳动厅劳险字[1996]606号文件规定增加职务补贴;
4、省劳动厅劳险字[1997]576号文件规定增加职务工资、基础工资、职务补贴;
5、省人事厅皖人发[1996]49号文件规定增加职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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