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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2008-7-30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字体:  
塔城地区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
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是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一项全新性工作,如何发挥好街道和社区联结政府与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重要枢纽和中间环节作用,使管理和服务的重心下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根据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工作会议精神,塔城地区组织开展了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的试点工作。
    一是确定塔城市为试点工作主抓单位,由地区予以指导和协助。并在塔城市21个社区筛选3个有条件的社区作为试点单位。塔城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开展试点工作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调查摸底分步分段实施。通过软件开发、集中培训、数据录入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特别是在劳动关系管理、联动、培训、网络运行等方面来强化制度保证。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以达到劳动关系协调发展,促进劳动保障功能的整体优化的目的。



200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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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于开展2008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2008年上半年自治区职业培训情况通报
·关于公示拟确认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的通知
·2008年上半年自治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关于做好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年5月份自治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
 本市相关法规
·塔城地区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
·塔城地区举办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
·塔城地区举行首批劳动保障诚信企业授牌仪式
·自治区08年全国中职学校技能选拔赛结束我区代表队取得优异成绩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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