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指导和完善国家、事业单位非编制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国家机构事业单位非编制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08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深入地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编制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88家,涉及职工576人,补签、新签劳动合同341人。通过检查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地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同时摸清和梳理了劳动用工形式,完善了劳动用工制度,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00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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