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理念,营造和谐稳定的就业氛围,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乌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3月15日开始对全市各类用工单位进行2008年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工作。 在年审期间,一是在劳动法规宣传力度上有所突破,凡涉及到用工单位的劳动法规,均整理装订成册,免费下发各用工单位,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系统学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二是通过电视媒体报道年审进展情况,并设有举报电话,随时处理劳动争议等问题。 到目前年审工作进展顺利,现已审核用工单位49家。对年审合格的单位颁发了《年审合格证》,对存在问题的7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
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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