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额敏县针对农民工即将返乡,年终岁末各类劳动纠纷案件比较集中的现象,不断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07年11月12日,额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范光林报案,称额敏县某砖厂拖欠农民工工资。接到报案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范光林等15人来疆打工,年初在额敏县某砖厂干活,由于砖厂经营不善,致使工资不能按时兑现,鉴于冬季农民工急于返乡,我们在保证法律严肃性的情况下,采取简易程序,缩短了办案时间,经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两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砖厂一次性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42540元。11月20日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监督下,农民工拿到了工资。农民工感动的说,“感谢政府的帮助,现在我们拿上了工资,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200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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