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成立了“塔城地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了全区专项行动方案,下发了文件,提出了行动要求,要求各县市成立机构,抽调人员实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扎扎实实地抓好此次专项行动。 从7月10日开始,我区采取了边宣传边排查,边排查边处理整改的做法,对全区实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在此期间,全区共出动了682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950份,开展法律咨询210次,为3600人提供了政策解答。到目前为止,共对234家“四小”企业进行了检查,涉及职工4599人,其中小砖窑51户,涉及职工1581人;小煤矿10户,涉及职工886人;小矿山29户,涉及职工1004人;小作坊144户,涉及职工1128人。在排查中对83家用人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责令通知书;新签补签劳动合同书2145人;督促用人单位为1255人参加了社会保险;为19名职工追回补发工资16000元。 目前,全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正在逐步深入,各地抓紧对已经查出的问题进行督察整改中。
200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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