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乌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同社会保险管理局、建设局于2007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对全市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局首先通过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结合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对全市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11家建筑企业进行了检查,涉及农民工740人。在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文件精神进行了积极的宣传解释,并对未全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书》。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下企业举办培训班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识,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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