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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2008-6-26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字体:  
塔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步运行
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启动至今,参保职工由最初的66368人,增加到目前的106450人,增长60.4%。2008年,新增1702人,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57%。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523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3090万元,个人帐户基金收入214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570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920万元,个人帐户支出278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积结余1311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6524万元,个人帐户基金6595万元。享受慢性病待遇人数5564人,统筹支付480万元。地直和个别县(市)慢性病工作正在申报和体检中。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稳步运行,增加了我区医疗保险基金的规模,提高了我区医疗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




200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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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农垦、监狱和劳教单位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将低收入家庭人员和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办法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
 本市相关法规
·全区积极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工作
·六月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铺开
·塔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步运行
·塔城地区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动员视频会议
·塔城地区举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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