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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2008-2-26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字体:  
塔城市社保局认真作好2008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为了不影响各企业职工、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2008年年初缴费基数的申报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正常缴费,塔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对2008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定为1020-1700元之间。医疗保险基数暂定为1270元。             
    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度工资基数计算为:按不低于自治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平均工资300%,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平均工资,待自治区统计局及塔城地区统计局公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作进一步调整。

                              


          

200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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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和最低工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修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人才支持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关于“5.12”地震受伤人员转移救治中死亡遗体处理的通知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前后有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衔接规定
 本省相关法规
·十六大以来我区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劳社养字[2002]84号文件规定的补充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作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塔城市社保局举办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
·塔城地区一季度社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
·简化社保办事程序,造福沙湾参保群众
·塔城市社保局认真作好2008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做好新旧标准衔接 切实维护工伤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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