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工作于2006年7月启动。截止2007年5月,已有721人通过专家组鉴定为慢性病患者。为全面做好慢性病患者2007年的待遇享受和2008年的新申报工作,确保慢性病患者应享受的待遇,近日,塔城市社保局举办了慢性病门诊管理培训,参加培训的有全市140个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 塔城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一是对《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塔行办发【2007】122号)进行了详细讲解;二是重点强调了业务经办流程和报销时所需的凭证,要求各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要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报销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至2008年5月31日,申报时间为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收集、整理好单位慢性病患者的资料统一报送到塔城市社保局待遇支付二科,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将慢性病补助金直接拨付给原单位,由原单位代发给本人;三是对通过2008年专家组鉴定的慢性病患者由参保单位及时公布人员名单,公示日期结束后,方可发放《塔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登记薄》。 通过培训,各参保单位的业务经办人员明确了政策,减少了工作误差,进一步加强彼此间的协作,确保此项工作稳健运行。
200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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