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劳社部发[2007]28号)文件精神,9月12日塔城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部分退役军人参加的政策落实座谈会,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就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基本养老保险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接续等问题进行了讲解,要求退役人员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军龄登记手续,有缴费能力的及时补费,对无缴费能力的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此次座谈会使军队退役人员了解和掌握了相关的政策,增强了自身就业和参保意识。社保部门也正在积极开展为军队退役人员参保缴费、待遇支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00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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