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开展逐步引向深入,对于提高社保基金收缴率、增强基金的支付能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8月,通过社会保险稽核为职工解决了一起由于企业少缴保险费而影响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 沙湾县金茂金沟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名职工于2000年12月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及有关规定给12名职工缴纳解除劳动关系后五年的社会保险费,同时12名职工与该公司达成《奎屯电业局职工自愿辞职(自谋职业)协议书》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该公司于2001年7月起违反了两个《协议》中的规定,没有按《协议》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沙湾县社会保险管理局积极地对12名职工与该公司签订的两个《协议》、历年的工资表、缴费申报情况等有关资料展开了全面细致的稽核工作。通过稽核,该公司补交了社会保险费7万余元,为职工彻底解决了遗留问题,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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