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桥梁与纽带作用。构建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保障协管员组织机构,进一步增强协管员的服务意识,不断改善协管员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 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完善就业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与执行,落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岗位补贴政策;搭建村级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加快村级劳动力管理工作网络化步伐;明确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档案管理办法,研究探索微机化网络实时管理模式。 三是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增强其转移就业能力。充分调动农村劳动力、用人单位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运作机制;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建设,完善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特点、适合经济发展的职业培训模式。 四是强化就业管理,发挥乡、村两级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全面推行就业服务模式,对农村劳动力实行“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及就业后的跟踪服务;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农村劳动力数据信息,提高职业介绍的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是积极开发就业渠道,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有计划地培育一批“专业村”、“专业户”,逐步形成“工农兼业、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就业模式,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扩大转移规模。
200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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