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塔城地区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塔城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塔城市劳动行政部门于2007年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活动与劳动用工年审相结合,重点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申报、登记、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就业准入基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用工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200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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