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新劳社培字[2005]4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开展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核质量管理,促进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核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 近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全区劳动部门、技能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所(站)下发了《关于转发劳动部、自治区劳动厅颁发专项职业能力及考核规范的通知》(塔地劳社字[2008]71号),转发了自治区批准的薄皮包子等九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和劳动部颁发的服装缝纫等38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就业能力、为我区专项职业能力工作的开发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8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