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拓宽致富渠道,加快脱贫步伐,促进职业教育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5]7号)精神和《关于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教财[2008]35号)的要求,塔城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力贯彻执行国家助学金发放政策。2006年对39名特困生进行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2007年对176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员给予每学期750元补助,共计补助171000元。2008年,塔城地区将进一步加大贫困生助学金发放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工作。 国家助学金在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与特困生生活困难的同时,维护了职业技能教育的公平,进一步促进我区职业技能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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