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塔城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科学制定和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狠抓职业技能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就业,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力度,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督管理,使全区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就业工作稳中求进 一是就业长效机制彰显成效。五年来,通过各类途径安置城镇就业再就业10.76万人(次),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5987人(次),帮助4834名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五年来,共发放培训补贴1357万元,职业介绍补贴353万元,社保补贴1324万元,岗位补贴840万元,减免工商费776万元,减免税收827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49万元,贷款人数为3152人,累计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达3.5亿元,为全地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三是全面建立就业援助机制。我区建立和完善了积极的就业援助政策和动态管理措施,全面开展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十一五”期间,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3232个,有就业愿望的“4050”人员全部得到的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四是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平台全面建立。五年来,共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74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78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18名。截止2007年底,全区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740万元,共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16个,其中地、县(市)级7个,乡镇分市场9个,建成地、县、乡三级金保网络工程,极大的改善了城乡就业服务环境。 五是再就业基地和劳务派遣组织健康发展。截止2007年底,全地区已有自治区级再就业基地6个,地区级再就业基地5个,县(市)级再就业基地19个,劳务派遣组织11个,五年来共吸纳4.3万人(次)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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