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2008-3-17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字体:  
塔城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五年来的回顾
“十一五”期间,塔城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科学制定和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狠抓职业技能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就业,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力度,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督管理,使全区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就业工作稳中求进
    一是就业长效机制彰显成效。五年来,通过各类途径安置城镇就业再就业10.76万人(次),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5987人(次),帮助4834名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五年来,共发放培训补贴1357万元,职业介绍补贴353万元,社保补贴1324万元,岗位补贴840万元,减免工商费776万元,减免税收827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49万元,贷款人数为3152人,累计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达3.5亿元,为全地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三是全面建立就业援助机制。我区建立和完善了积极的就业援助政策和动态管理措施,全面开展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十一五”期间,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3232个,有就业愿望的“4050”人员全部得到的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四是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平台全面建立。五年来,共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74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78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18名。截止2007年底,全区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740万元,共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16个,其中地、县(市)级7个,乡镇分市场9个,建成地、县、乡三级金保网络工程,极大的改善了城乡就业服务环境。
    五是再就业基地和劳务派遣组织健康发展。截止2007年底,全地区已有自治区级再就业基地6个,地区级再就业基地5个,县(市)级再就业基地19个,劳务派遣组织11个,五年来共吸纳4.3万人(次)就业。
本文共2页 第1页 第2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于开展2008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2008年上半年自治区职业培训情况通报
·关于公示拟确认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的通知
·2008年上半年自治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关于做好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年5月份自治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
 本市相关法规
·塔城地区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
·塔城地区举办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
·塔城地区举行首批劳动保障诚信企业授牌仪式
·自治区08年全国中职学校技能选拔赛结束我区代表队取得优异成绩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