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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8日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在14种情形之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种情形之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从公布之日起就争议不断,有人将其称为劳动者的铁饭碗,有人则认为会让中国三十年的改革成果毁于一旦。在具体操作中该如何落实,国务院法制办终于给出了一个实施草案,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从理论上讲,这既是一部法律从立法到施法的必须程序,也是吸纳民意的表现。特别是一部关系中国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本身也当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从而尽快找到劳资双方利益的均衡点。

  细看这个草案规定,实际上并无超出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所谓的14种解除、5种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在劳动合同法中已有明确规定。这也容易理解,因为任何一部法律的具体实施细则,不可能修改、违背主法精神,只能是对主法的细化与补充,所以草案无非是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实施办法而已。

  然而,为何这个正常的实施细则草案引来了公众的一致误解,以至于网友一面倒地质疑这个实施草案有偏袒资方的嫌疑,甚至认为是对劳动合同法精神的背离?

  不可否认,草案中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规定,基本上都是站在资方的立场,这难免给人一种偏袒老板、歧视劳动者的感觉。而这样一种感觉,与当初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初衷相去甚远。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众多企业老板公开出面表示反对。比如,全国政协委员、昔日女首富张茵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建议修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更荒唐的是,有人将珠三角8000多家企业的倒闭也归罪于劳动合同法……所有这些透露的都是一个声音: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导致企业的生存空间被压缩。
<……[查看完整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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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0 9:59:35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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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声音太小了,如果宪法允许示威游行,估计结果不会是这样的,劳动者的诉求才会得到重视,社会需要更多关心劳动者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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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0 9:59:35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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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有多少忍受着不公平不合理劳动待遇的劳动者还不知道有劳动合同法极其实施细则草案的颁布,但终究是要知道的,不知道又如何,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国家此举是明智的,因为现在局面还可以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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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0 15:54:07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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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资方)在招用劳动者时,如果此岗位确实需要人,而且是长期性岗位,用人单位通过考核和试用合格,那么用人单位就应无条件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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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0 22:57:45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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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九条疑义:如果一个劳动者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几年以上改制出售或转让了,改制后另外找了同性质的单位干长期性岗位工作,难道他的工作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到后来的工作单位吗?这只存在经济补偿金分段计发问题,而不是以一点点经济补偿金和在另外单位工作就把人家的青春埋没,贡献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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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0 23:17:52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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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到国务院法制办提意见吧!新劳动法实施意见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同胞们不要再在这里发无用的牢骚啦!!!快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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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1 9:35:03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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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到国务院法制办提意见吧!新劳动法实施意见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同胞们不要再在这里发无用的牢骚啦!!!快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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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1 9:36:48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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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农民阶级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人不知道劳动合同法极其细则草案的颁布,能在网上说点话的是极少数的一小部分。因为他们整天在为那一口饭而辛勤工作着,没有时间和精力了解,也基本上没有什么信息消息来源,都在默默忍受着剥削和奴役。只有忍无可忍的时候才会爆发,这是谁都不愿意看见的。国家趁早管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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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1 10:38:29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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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网上说点话的劳动者毕竟是广大工人农民阶级中的极少数,极大多数是为了生存而劳碌奔波、流离失所,没有什么消息信息来源,默默忍受着剥削和奴役,当无法忍受的时候就会爆发,这是谁都不愿意看见的,国家趁早管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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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1 10:43:09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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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员工不辞而别,拿了公司借款就走的人员,反过来要求经济补偿的现象,你是如何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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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1 14:39:49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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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度搜索国务院法制办
就是 国务院法制办就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
大家快去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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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1 22:05:06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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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搜索 中国政治法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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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11 22:12:20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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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说的劳动者不是没有意见,只是在人大政协会里没有小人物的代表真正够得起劳动者的代言人的身份.劳动者的悲哀是就算你做了代表做长途大巴或火车或飞机去北京开会住宾馆的钱都没有,你不是得靠老资的资助才能去开会.因此,你也就根本无钱去与人交际,这也就很难得有人成为你的代言人,或自己当代表.虽然,政府里是有想替你说话的,但被那些资方的人说成是不公平,政府的人不能偏心,又想做得不偏不斜,近而在大讨论大辩论中就不好说什么了.这样,两会里谁又能站出来替劳动者说话大喊大叫呢,近而听不到劳动者的声音是正常的了.中国有句熟语:会喊的娃娃有奶吃.你都没有喊,肯定是不饿,也就不用给吃的了.这就是我们劳动者大悲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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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发表于:2008-5-22 15:43:47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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