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已过,双倍工资赔偿不获支持

  • 案例类型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订立
  • 发布日期 :2021/4/30 10:59:55
  • 数据来源 :本站

王某自2017年7月入职,某汽车公司始终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工满一年当日即2018年7月起算1年仲裁时效,王某于2020年3月17日提起仲裁,仲裁时效已过,故法院对王某要求某汽车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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