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镇居民陶某仍是禄口机场一名工作了10年的老员工,如今他却不得不接受被辞退的命运。原因很简单:他要求依法得到工作10年应得到的待遇,但禄口机场不愿意按照《劳动法》给他起码的员工待遇。
同工不同酬
1997年,禄口机场成立,陶某有幸成为机场的一名设备维修工。回忆起当时的情形,陶某仍旧难以忘怀:“父母高兴,老婆高兴,自己更高兴。”可当陶某进入机场工作后,他发现想象和现实相距甚远。
据陶某介绍,在他工作的设备维修科有50名员工,只有他一个人是非正式工。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就是那张印有“合同工”字样的机场工作证。和同事干着一样的工作,陶某的收入却只有正式工同事的一个零头。据陶某了解,10年来,同事的年收入最少也有六七万元,而且保险齐全(20年后每月可拿2000元),而陶某作为在设备维修科唯一获得过机场先进员工的人,每年收入还不到两万元,机场给他交的也是每月仅需50元的商业保险(20年后每月可拿200元)。即便如此,陶某抱着“今后也许会改观”的美好愿望,等了10年。
只能签劳务合同
2006年7月,机场组织非正式工集体签合同,照理说这是机场依法用工,员工权益得以保障的好事。可当陶某拿起合同查看时,却傻了眼。
原来,这张合同只是所谓的“劳务合同”。说白了,合同虽然签了,但机场是按照劳务输出人员的标准来对待陶某的,他仍然不算机场的正式员工。正式工过节费为500元,劳务工100元;正式工年终奖1万元,劳务工只有1000多元。<……[查看完整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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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驻马店中石化职工,1985年参加工作,.可是现在中石化招收很多临时工,但是也要解聘我们集体工.让我们按参加工作每年1350元给你,我们都是40岁左右的工人,为何单位全民工不解聘,我们就要走呢,比我们参加工作晚十几年的当官亲属都可以给转为全民工,而我们为何非要接受这样的待遇,,,,参加工作20几年,现在给我们集体工的工资600元左右,很多年没有给过工资,[其中几年给我们集体工每月300元.还要在加油站每天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就是2天一倒班,说的是24小时,实际每天工作达到27个小时,结帐,送报表等等,下班就要到中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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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我们最广大人民利益服务,可确是党员,国民党吧!兄弟别打了,跟国家打官司你能赢吗?那些正式工都是领导家属,要是你赢了,他们的利益谁来照顾?法院可不是你家开的,是国家开的.领导说了算.宪法中说的按劳分配估计是形式主义.公平只是口头说说.不过新劳动合同法还是挺为我们着想的.不过要尽快明确有关细则,还最广大人民一个公道.我们支持中央府!! 谁会设计网叶,我们来一次全国劳务工投票,要求政府尽快出台有关同工同酬的实质性强制性规定,公平对待我们这些最广大的,最普遍的,最具有代表性的广大人民群众.这也是和谐社会应有的.谁要是会的话请赶快行动吧.效果肯定好,要是投的人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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