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意上面两位的意见
有二点需要确认,一、50元是否低于试用期后的每天工资的80%,;二、其余16天打的是几折,是否低于正常工资的80%
楼上说的很好,支持
尽可能的合乎新劳动法的规定,如果你前15天是50元一天,那你那1500是按多少天算的? 如果按标准工时计算的,你这样是合法滴.
不管怎样执行,只在符合劳动法并且员工能接受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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