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登录 用户名: 密码: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燕子飞

燕子飞的照片

头  衔: 试用期
等  级:一级
积  分:23
发帖数:1
燕子飞的个人主页

      我的朋友——一位来自湖南农村的40多岁且眼有残疾的家庭妇女,因为生活的无耐,初中文化的她来到了广东东莞打工。经过家政公司的介绍,她在东莞市高步镇宝莲村美通塑胶制厂任煮饭阿姨一职,这个厂只有二十几位员工,一日三餐从买菜到洗碗都是我朋友一个人,每天早上5点钟就起床做早餐,步行到两公里外的市场去买好一天的菜............,虽然工作累点,但农村来的她能吃苦,对于她的手艺也得到了员工的认可。
      这个厂虽然只有二十几位员工,却有三个老板,而且老板之间又不和,员工都是老板同一个地方的人。之前的煮饭阿姨是其中一个老板的老婆,但因买菜抽水太多,员工伙食太差,另两个老板强制将其“炒鱿鱼”后,经过家政公司把我朋友请去的。但我朋友的上司(行政主管)刚好是前一任煮饭阿姨(也就是被强制炒掉的老板娘)的侄子,于是这位上司对我朋友处处刁难,在该厂工作一个多月后,把我朋友请去的那两个老板因业务关系离开了厂,她的这位上司便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辞退了我朋友,而且要求她7天后离开。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该厂是应该提前30天通知我朋友的!或者额外支付我朋友一个月工资让她离辞!而我这位朋友在接到通知后第二天便要求离辞以便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结算工资时,行政主管要她签下一份“自愿离辞”离辞书!而且该厂不给任别补偿!!我朋友不愿意,于是双方在办公室引起了争执,行政主管的弟弟(该厂普通员工)此时也冲到办公室对我朋友进行语言攻击!!我不知道我朋友应不应该签这份离辞书,也不知道该厂这样做是否合法?只知道这家工厂这样无视国家法律,这样对待一位眼有残疾的农村妇女,人性何在???社会公德何在???
       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强调要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提倡建设和偕社会,而这些人做了什么??这样的工厂也许不只这一家,希望大家行动起来,让它们无法立足于我们热爱的这遍土地上,还我们一个真正和偕的社会。。。。。。


我的个性签名:劳动法对普通劳动者到底有没有用???
燕子飞发表于:2008-6-29 22:06:29  1楼
回复 顶(0) 修改 删除
置顶 推荐 精华 迁移 垃圾 加锁 删除 查IP

水的照片

头  衔: 试用期
等  级:一级
积  分:35
发帖数:18
水的个人主页

先让他吧这个协议拿给你朋友,说是带回家想想,让后抽机会吧东西带到劳动局咨询。


发表于:2008-6-30 16:25:23  2楼
回复 顶(0) 修改 删除
加锁 删除 查IP

扉砂

扉砂的照片

头  衔: 试用期
等  级:一级
积  分:21
发帖数:1
扉砂的个人主页

不知您的这位朋友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还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要解除员工,也要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前提。如果不能证明,那么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无故在试用期内随意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实在不行,就只得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了。


扉砂发表于:2008-7-1 17:06:21  3楼
回复 顶(0) 修改 删除
加锁 删除 查IP

kavin

kavin的照片

头  衔: 试用期
等  级:一级
积  分:18
发帖数:2
kavin的个人主页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其他原因都算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的,企业是需要支付二倍赔偿金。


kavin发表于:2008-7-4 9:11:23  4楼
回复 顶(0) 修改 删除
加锁 删除 查IP

快速回复:



   登录   注册
注册并登录后才能发表,本网站采用一号通,只要你注册过一个帐号后,就可以直接登录了
如果你已经登录了,但这里显示不能发表,请刷新下本页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