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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事局近日关于公务员下海奖励的一纸公告引起人们的关注,刚刚公布不久的昆明公务员下海奖20万元的政策因“上级部门没有通过而暂停执行”。
一时间,社会议论纷纷。这是一项本身就错误的公共决策还是一场改革?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当变革遭遇民心,究竟何去何从?
20万元下海奖紧急叫停
对于昆明市3.4万余名公务员来说,9月底昆明市人事局的一项改革措施让他们中的不少人感到了“震撼”:公务员下海最高可以享受20万元的奖励!但就在部分公务员开始思考酝酿着是否需要抓住机会进行人生的一次变动时,这个政策又转身回到了起点,20万元的下海奖励被紧急叫停。
10月11日,昆明市人事局在其网站醒目位置登出声明:“《昆明市人事局关于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未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关于辞职金、奖励金条款暂不执行。”
在这个让人们谈论得沸沸扬扬的《实施细则》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对于辞职后进行创业的奖励措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对辞职创业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5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外,工龄20年以上的,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万元;工龄10~20年的,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5万元;工龄6~10年的,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
此外,《实施细则》还包括,昆明市将每年组织公务员到非公企业服务、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创业、公务员提前退休创业可纳入退休人员管理等一系列鼓励机关工作人员投身民营经济的措施。
其实,从《实施细则》问世的第一天起,就如丢下了一颗重磅炸弹,最初它只在公务员队伍中引起了巨大反响,而随着公众对这些措施予以关注,质疑的声音逐渐高涨,网络中更是反对声一片。随之,这项政策的紧急转身也突兀而来。
对社会舆论的一个积极回应
从9月26日政策公布到10月11日紧急叫停,仅仅16天时间。奖励公务员下海政策被叫停后,昆明市人事局成为媒体焦点,其外宣工作人员和分管负责人的电话一直无法打通。经过不断努力,记者终于联系上了昆明市人事局局长范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