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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之前拖欠职工的各项费用如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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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破产之前拖欠职工的各项费用如何清偿?

     答:企业破产以前拖欠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工资、医药费和离退休金,按照《破产法》等有关规定,从破产企业变现的财产中接规定进行清偿:

     1、对企业破产前仍从事生产、工作的职工,按破产前职工从事生产工作期间应发工资进行清偿。

     2、对企业破产前所欠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市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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