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频道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HR知识库 | 劳动保障 专题汇总 | 热点评论 | 新劳动法 | 会员注册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人力资源管理师专题
法 律 库 | 劳保数据 | 在线咨询 | 案例分析 案例研讨 | 资料下载 | H R 论坛 | 会员登陆 企业咨询 | 红海公司 | 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

企业破产应做好留守人员的工作


中国劳动咨询网  http://www.51Labour.com/
××厂破产后,清算组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了一批留守工作人员,并召集开会,对留守人员提出要求。认为这部分人员大部分是原厂的中层干部和企业骨干,研究什么问题,对他们没有回避。没想到在研究解决困难人员的特殊问题时,个别留守人员泄露了具体内容,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起到了极不好的副作用,拖住了将要扫尾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有些职工说,他们困难,我们条件也好不到那里。清算组和企业主管部门把厂内几个职工的困难程度、家庭情况一一向职工作了介绍,并讲了可能帮助的想法和措施,让职工理解,同时把尚未成熟的决定向大家公开,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同情,一些找茬的职工也无话可说了。事后,该企业在总结破产工作时得出一个结论:要想企业破产工作顺利实施,留守人员的工作不能忽视。要稳定他们的思想,对留守人员要做出可以做到的承诺,确保他们安心工作,真正做到既留守,也留心。

     十五、职工自谋职业安置费的发放问题

     ××厂在清算期间把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放在首位,根据职工的安置意向,将60余名自谋职业的安置费按照政策全部提了出来,在发给职工时,他们考虑到怕遇到其他特殊情况,就从安置费总量中预留部分资金,以便应付不测。剩余部分全部按职工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分档发给职工。当企业与他们结账时,一些职工对自己应享受的自谋职业安置费提出了质疑,职工认为企业克扣自己的安置费,要求企业和上级部门公开计算标准,公开安置费的提取数量。面对职工提出的问题,清算组和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企业立即纠正错误,把预留在企业的一部分资金再按同样的方法计算,一分不少的发给职工,这才平息了一场风波。

    



★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 企业破产应做好留守人员的工作
  • 关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问题
  • 企业宣告破产应与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宣讲同步进行
  • 关于职工有偿安置(带资安置)问题
  • 复退转业军人工龄计算问题
  •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打印】【关闭
    免责声明:

        中国劳动咨询网对任何包含于或经由本网站,或从本网站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信息服务所获得的信息、资料或广告,目的是为公众提供资讯,服务社会公众,不声明也不保证其内容的有效性、正确性或可靠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我们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们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们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以上声明之解释权归中国劳动咨询网所有。
    劳动保障法律综合标准
    About 51Labour - 人才租赁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