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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所得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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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除了有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之外,而且有人民币和外币之分。因此应按税法规定正确把握其折算的标准和核定方法,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外国货币

     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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