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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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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财产原值

     1.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

     (二)核定财产原值

     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三)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转让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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