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应税所得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计税率。税率表见下页:
(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差额比例税率。
1.一般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差额比例税率。
2.特殊规定:
(1)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3级超额累进税率。
(2)北京市对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管理试行办法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对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征收管理,1997年9月11日,印发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具体规定:
每次取得劳动报酬所得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按预征率3%全额计税。
3.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
(四)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差额比例税率。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每次收入在40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其余额适用20%税率。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适用20%的全额比例税率。
免责声明:
中国劳动咨询网对任何包含于或经由本网站,或从本网站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信息服务所获得的信息、资料或广告,目的是为公众提供资讯,服务社会公众,不声明也不保证其内容的有效性、正确性或可靠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我们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们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们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以上声明之解释权归中国劳动咨询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