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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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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制度

    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应遵循法定程序,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实行审议和审批制度,对重要的管理事项和行政处罚减缓、免等重大案件实行集体决定制度。

    2. 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对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应实行有效监督,建立复议和应诉制度、听证制度、行政投诉制度、督查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其中,督查制度是指法制监督机构对执法机构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的制度,包括劳动保障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劳动保障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制度、执法工作报告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

    3. 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

    实施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劳动保障法规宣传、培训制度和政策宣讲制度;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制度;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制度;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立卷归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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