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频道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HR知识库 | 劳动保障 专题汇总 | 热点评论 | 新劳动法 | 会员注册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人力资源管理师专题
法 律 库 | 劳保数据 | 在线咨询 | 案例分析 案例研讨 | 资料下载 | H R 论坛 | 会员登陆 企业咨询 | 红海公司 | 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
当前位置:劳动法频道 > 劳动监察 > 行政执法审批 > 正文

考核


中国劳动咨询网  http://www.51Labour.com/
1.领导小组按年度对各执行机构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法制机构、监察机构和人事机构共同负责,考核内容包括:

    (1)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制度、执法内容、执法机构职责、执法人员职责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2)执法内容及项目实施情况。

    2.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确定干部晋升职务、工资级别的重要内容。

    3.对取得显著成绩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经领导小组决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考核不合格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由领导小组决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参见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10月19日 津劳法[1998]350号)]




★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 备案材料和审查内容
  • 草案的调研、修改
  •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准审批工作规程
  •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打印】【关闭
    免责声明:

        中国劳动咨询网对任何包含于或经由本网站,或从本网站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信息服务所获得的信息、资料或广告,目的是为公众提供资讯,服务社会公众,不声明也不保证其内容的有效性、正确性或可靠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我们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们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们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以上声明之解释权归中国劳动咨询网所有。
    劳动保障法律综合标准
    About 51Labour - 人才租赁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