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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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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缴税所得额。

     (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三)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元)-800元或每次收入额(>4000元以上)×(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2]向阳针织毛纺厂2000年1月15日与某演员签订20000元的广告拍摄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在合同书立时,企业应先预付该演员50%的广告费,拍摄任务完成后,再付清全部报酬。问:该演员广告所得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元)]

     应纳税额=16000×20%=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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