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调整的实施意见
1.总体目标
学校布局、专业结构要与经济建设的"两个转变"相适应;学校管理要继续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教学质量、人才质量要有明显提高。
2.具体要求
(1)综合规划本市技工学校专业(工种)设置,立足"第二产业"专业,发展"第三产业"专业,重点建设一批高新技术、复合和紧缺专业(工种)。对重复设置的专业(工种)要统一布局调整。
(2)增强市场意识。根据《上海市技工学校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的意见》[沪劳技(1997)22号]精神,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技工人才培养的层次,为适应企业的各层面的需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在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基础的前提下,学校培养目标可适当向两端延伸,培养中级工的,它的技能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中级工水准。对有条件的学校积极鼓励举办高级技工班。同时,积极鼓励学校参与就业预备制度的实施,抓好上岗前的培训。
(3)对在校生人数200人以下,专业设置重复的办学条件不完备的学校,明年起不得单独招生。要通过联合重组进行调整,组建有一定规模的联校,联校形式可以是企业内部的、同行业的或是跨行业的,联校应采取统一招生、统一设置专业、统一教学管理和统一使用教育资源。
对在校生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经评估各方面条件比较完善的,应鼓励其设置高新专业和复合专业,逐步扩大面向社会功能,达到优化调整的目标。
(4)积极扶植国家级、市重点技校。对本市国家级和市重点技校继续在政策上予以倾斜。通过扩大办学功能,完善教育设施,使之成为特色鲜明、质量上乘,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5)上海市技工学校评估督导组将对联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以促进学校内部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以上取自上海市劳动局关于本市技工学校第二轮(1997-2000年)优化调整布局的实施意见 沪劳技(1997)39号。(199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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