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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预备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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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就业预备制?

    就业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促进青年劳动者就业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

    2.实施就业预备制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对本市城镇的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更高一级学校学生、有就业愿望的青年(包括农村中有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进城就业愿望的青年),进行一至三年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实现就业。

    3.实施就业预备的培训期限有何规定?

    可根据不同专业,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

    初中毕业生参加初级培训者,原则上为二年左右;中级技能培训者为三年;未列入就业准入工种(岗位)原则上为一年以上。

    高中毕业生参加初级培训为一年;中级为二年左右;未列入就业准入工种(岗位)为半年左右。

    4.对完成就业预备制培训的人员可颁发什么证书?

    就业预备制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颁发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就业预备制培训合格证书》和技能合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若所设专业、工种属国家就业准入职业范围的,培训期满须经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5.参加就业预备制培训的人员是否还能参加技校招生继续学习?

    凡就业预备制学生习满一年,成绩合格,可持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由学生本人直接到上海市技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报考当年招生、开设相同专业的技工学校。每名考生可填报三个专愿。上海市技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要求,统一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凡符合技校录取条件的,由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6.参加就业预备制培训人员,取得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如何就业?

    参加就业预备制培训人员在取得就业预备制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进行就业:由学校推荐;到各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自谋职业。

    7.什么是再就业预备制培训?

    再就业预备制培训就是对在转制过程中尚滞留在企业但已面临下岗或转岗,且又不符合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原固定职工(企业富余人员)实施业内专业(工种)和社会通用专业(工种)等的免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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