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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证的续签及所需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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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当在就业证签发有效期满三十日内到发证部门办理续签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

    1.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函;

    2.就业证;

    3.被聘雇的台、港、澳人员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或《旅行证》;

    4.被聘雇的台、港、澳人员持有的暂住证件;

    5.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证明或其他法定登记证明。

    逾期未办续签手续的,就业证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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