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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经营单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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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经营单位的条件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资金和储存条件;

    3、 经营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和有关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产品标准及有关规定;

    4、 主要经销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正确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

    5、 有切实可行的商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并能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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