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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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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示:

    工作目标

    考评对象

    考评的职业(工种)范围

    申报条件

    鉴定标准及内容

    考评的方式方法

    考评程序

    几点要求

    (一)工作目标

    实行技师职业资格由劳动者个人申报,社会专门机构考评,用人单位决定聘用和待遇,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社会化管理制度。

    (二)考评对象

    凡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段内的各类所有制单位的劳动者,只要符合技师鉴定申报条件,均可申报参加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评。

    (三)考评的职业(工种)范围

    这次试点确定车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汽车修理工等5个职业为试点职业(工种)。

    (四)申报条件

    1、 中式烹调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150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2、车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汽车修理工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培训达到150标准学时要求,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五)鉴定标准及内容

    中式烹调技师标准及内容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其余4个职业(工种)的质量考评在国家职业标准(技术等级标准)高级工的基础上增加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新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六)考评的方式方法

    技师考评的方式分为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以考为主,以评为辅。技能鉴定按照本文第五条的要求,重点考核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操作技能。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门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两门均合格者,方可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是对日常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潜在能力、技术革新以及传授技艺的能力。

    (七)考评程序

    1、劳动者个人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市劳动局申报,并填写《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2、由市鉴定指导中心(工考办)分类组织考前培训并发放《准考证》。

    3、省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命题,经省厅审定后使用。

    4、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审核后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5、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各专业技师考评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汇总报省厅。

    6、成绩合格、评审通过者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批准,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八)几点要求

    1、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手段,是健全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技师考核逐步向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过渡的重要举措。因此各试点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鉴定质量。

    2、对确定试点的工种,当年不再进行其它方式的考评。

    3、评聘技师的消息,要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加强政策宣传,为申报鉴定者提供及时、详细的信息服务。让每一个申报者都能了解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报名地点、报名时间、鉴定程序等情况。

    4、要认真抓好技师考评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掌握好技师鉴定的条件、标准,严格技师考评程序,并妥善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5、严格执行省厅的试点意见,切实将工作做好,努力使技师考评工作达到公正、科学、规范的目标。注意总结经验,以便在全省推广。

    [详见河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2001年11月21日豫劳社职技[20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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