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频道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HR知识库 | 劳动保障 专题汇总 | 热点评论 | 新劳动法 | 会员注册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人力资源管理师专题
法 律 库 | 劳保数据 | 在线咨询 | 案例分析 案例研讨 | 资料下载 | H R 论坛 | 会员登陆 企业咨询 | 红海公司 | 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

省直单位技师任职资格考评的有关问题


中国劳动咨询网  http://www.51Labour.com/
内容提示:

    建立专业考评组

    参加考评技师资格的申报

    技师任职资格考评的方法和步骤

    经费问题

    (一)建立专业考评组

    省直单位技师任职资格专业考评组,依据豫劳培[1994]39号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办法,省劳动厅指定有关厅(局)牵头负责组建,报省劳动厅审批。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组织,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劳动态度等方面的考核与推荐工作。

    (二)参加考评技师任职资格的申报

    在进行技师资格考评时,将先安排通用性强、技术复杂、覆盖面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工种(专业)(首批工种附后,其它工种陆续安排)。省直单位凡已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并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10年或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按原省劳动人事厅豫劳人培[1990]15号文的有关要求考核合格后,填写《省直单位技师任职资格考评报名表》,报省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培训教育处)。申报考评技师任职资格应提供如下材料:

    1、《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5份。

    2、《技师考评对象基本情况简表》一式20份。

    3、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4、个人技术(业务)总结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表格由省劳动厅统一印制。

    (三)技师任职资格考评的方法和步骤

    1.各专业考评组制定考评细则、量化标准报省工考办审定后实行。也可以结合本专业(工种)的特点对某些方面提出特殊要求,并加大评分比重。比如:对汽车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要求,对话务员的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等。

    2.专业考评组审阅技术(业务)档案资料。

    3.综合技能答辩。由各专业考评组编制综合技能答辩试题,报省工考办审定。采取个人抽签与考评员提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

    4.献技献艺。申报人员现场讲解或模拟表演至少一种实际操作方面的绝活技艺。

    5.根据考评细则及量化标准,经过定量考评,在此基础上专业考评组进行表决,对表决通过的人员,报省劳动厅审核批准,颁发《技师合格证书》。

    (四)经费问题

    有关经费问题,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劳动厅联合下发的豫价字[1992]071号文件规定执行。

    [详见河南省劳动厅《关于省直单位技师任职资格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4年9月12日豫劳培[1994]40号 )]

★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 技师考评工种
  • 技师社会化考评管理办法
  • 高级技师评聘申报程序及待遇
  • 技师评审办法
  •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定核准
  •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打印】【关闭
    免责声明:

        中国劳动咨询网对任何包含于或经由本网站,或从本网站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信息服务所获得的信息、资料或广告,目的是为公众提供资讯,服务社会公众,不声明也不保证其内容的有效性、正确性或可靠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我们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们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们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以上声明之解释权归中国劳动咨询网所有。
    劳动保障法律综合标准
    About 51Labour - 人才租赁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