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和培训考核的有关问题
内容提示:
工人技师的申报条件和工种范围
工人技师指标与使用
工人技师的考评程序
培训考评费用
时间安排
(一)工人技师的申报条件和工种范围
1.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满5年,从事现工种工作满20年的技术工人,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申报技师的考评。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政治表现较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技工学校(含高中和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或经政府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的。
具有较高技艺,年龄男满50岁以上、女满45岁以上的高级工,文化程度条件放宽到相当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2.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满5年,从事现工种工作满15年的技术工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以申报技师的考评。
(1)有独到技术专长或作出特殊贡献,以及在省、部级以上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规定名次,或在市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工人。
(2)高级技工学校(班)以上毕业,或经政府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高级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表现较好,技术较高,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
(3)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市及其以上证书,政治思想、工作表现较好者。
(4)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者。
3.申报工人技师的工种范围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2003年12月底在册的工人,且符合申报条件和工种范围的,均可申报工人技师资格的考评。
(二)工人技师指标与使用
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指标按技术工人总数的6%控制,预计可核定我厅指标为4个,扣除已有技师2人,本次可用2个。
根据我厅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指标由厅统一掌握使用。
(三)工人技师的考评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工人,由本人向本单位提出技师考评的书面申请,撰写工作业绩和技术业务总结,由厅人事处组织对报名人员按工人技师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审核同意后,填写《河北省工人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并提交学历证书和人事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高级工本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属于破格的要提供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等,以及一寸免冠同底版近期照片三张。
2.培训考核。工人技师的培训,采取脱产、半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技术业务培训按省指定的教材进行,"应知"、"应会"的考核由省工考中心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
技师的考核,分为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
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由厅人事处按照工人技师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由省人事厅组织,内容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含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应知")和实际操作技能("应会")两部分,其中技术业务理论考核以笔试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标准;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全省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方法。
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理论的考核分别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一门不合格者失去本次技师评审资格。技师评审的建档线根据技师评聘控制指标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成绩情况确定。
3.资格评审。按照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成绩分数的高低,根据省工考办下达的技师评聘指标和确定的建档线范围,按1:11的比例择优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报送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评审通过,并经省工考办批准后,即取得了工人技师任职资格。
4.聘任及工资待遇。取得技师任职资格的技术工人,根据需要可履行聘任手续,被聘任人员现工资低于技师最低工资档次的,进入最低档;超过最低档的,就近就高套入技师工资标准,增加的工资从聘任的下一个月起执行。
(四)培训考评费用
培训考评费,由人事厅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8〕65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为:报名费5元;培训费120元;试卷费10元;教材费预收80元(将来按定价多退少补);考核费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8〕65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评考核费用,报名时一次交清。
技师资格评审费按冀价涉费字〔1994〕第150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收取,即评审费每人100元,在评审时收取,不参加评审的人员不交评审费。
技师评聘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由于指标限制,只有少数工人可以评聘为技师,各单位一定要做好有关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五)时间安排
到2003年11月5日完成报名工作,包括填表和提交的材料以及交纳报名考核费用。
11月5日至11月15日完成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
11月20日至25日完成申报材料上报工作。
12月至明年4月完成培训考核、评审等各项工作。
明年5月份颁发技师证书,聘任并兑现工资。
[详见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200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和培训考核的通知》(2003年10月22日冀劳社人函[20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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