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频道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HR知识库 | 劳动保障 专题汇总 | 热点评论 | 新劳动法 | 会员注册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人力资源管理师专题
法 律 库 | 劳保数据 | 在线咨询 | 案例分析 案例研讨 | 资料下载 | H R 论坛 | 会员登陆 企业咨询 | 红海公司 | 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
当前位置:劳动法频道 > 劳动监察 > 行政执法审批 > 正文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中国劳动咨询网  http://www.51Labour.com/
承办处室
培训处

事项代码
晋政发[2005]24号文件 108号

办理流程
  

1、申办者持相关资料向省劳动保障厅提出申请;
2、审查相关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
3、组织专家评估组进行评估,并写出书面评估报告;
4、经会议审定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发给办学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
2、办学章程;
3、审办者个人简历及资格证明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财务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管理人员花名册,聘任教师花名册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6、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
7、学校拟开设专业及教学计划;8、租赁场地合同协议书。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17条

办结期限
5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对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 事业单位改行企业工资制度审批(审批类)
  •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 实行范围
  • 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制度
  • 退休审批(审批类)
  •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打印】【关闭
    免责声明:

        中国劳动咨询网对任何包含于或经由本网站,或从本网站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信息服务所获得的信息、资料或广告,目的是为公众提供资讯,服务社会公众,不声明也不保证其内容的有效性、正确性或可靠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我们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们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们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以上声明之解释权归中国劳动咨询网所有。
    劳动保障法律综合标准
    About 51Labour - 人才租赁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