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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统一验印办法和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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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验印的对象和范围

    验印的程序与时间安排

    学历证明的核发与补发

    毕业证明统一制作要求

    收费问题

    (一)验印的对象和范围

    1.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报省政府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的技工学校、中央部属驻粤的技工学校或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性质技工学校中具有学籍学历的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2.毕业学生必须是经省、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审批录取,思想品德合格,按规定的专业学制和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学生。

    (二)验印程序与时间安排

    1.每年9-11月份各技校向省市技工学校招生办报送技工学校新生花名册(下简称新生名册),同时向省职业技术教研室(下简称教研室)上报经批准的新生名册备案及由省统一设计制作的计算机软盘。

    2.每年3-7月份,各技校须将当年的毕业生,按《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发放登记名册》(附件1,下简称登记名册)格式中的内容填写造册及录入软盘。根据学籍管理的要求,学校在填写造册时须提供部(省)颁教学计划规定必考的文化课、体育课及至少五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总评成绩,以及提供毕业生的操行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应知应会成绩,其成绩和评定均应在“合格”以上;学校将毕业生登记名册按内容要求填写造册完成后与所录入软盘一并报送,其中部、省属技校直接报送教研室,市属技校由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审核后集中报送教研室。

    3.教研室将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校上报的毕业生登记名册及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向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及各部、省属技校提供一份符合毕业验印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及全省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内页(全省统一制作毕业证书具体说明详见附件3《技工学校毕业证统一制作要求》)。

    4.每年6-7月份,各技校可按相应的时间安排,填写《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核表》附件2)一式三份,带齐由教研室核发的毕业生验印名单及已盖上学校钢印的按统一要求制作的毕业证书,分期分批进行验印认定工作(验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非秋季招生入学的毕业生的毕业验印工作也须按上述要求办理,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学历证明的核发与补发

    毕业证书只发一次。如有遗失,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并签具意见,带齐有关的资料(技工学校新生花名册及遗失毕业证书编号、大一寸平光黑白照片一张)到教研室开具学历证明。

    (四)毕业证统一制作要求

    1、目的

    (1) 提高技工学校毕业证质量档次和防伪水平;

    (2) 提高毕业证验印和出证效率;

    (3)有利于毕业生信息统一公布省劳动网,以便用人单位查核毕业

    证的真伪,同时提供毕业生相关专业等情况给用人单位。

    2、要求

    (1)相片要求:各学校统一使用数码照相机(400万像素以上)为毕业生拍照免冠正面彩色相片。照相时均要以红色为背景,学生穿着深色衣服,规格为标准大一寸。

    (2)拍照要求:学校自行组织拍照,须将所拍照的数码相片储存好。相片存储卡连同毕业学生的相关资料在每年3-7月份上报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如需由省职业技术教研室组织拍照的学校可提前将毕业生人数及拍照时间报给教研室,以便教研室统一安排进行拍照。

    (3)印章要求:毕业证需盖四枚印章,其中红印、钢印各二枚。学校需提交学校印鉴、校长印鉴的印模样本给教研室存档(日后将此两印鉴套红印刷到该校的毕业证书上),两钢印则在验印合格后人工盖印,其中学校钢印盖在相片的右下角,“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验印章”钢印盖在相片的左下角。

    (4)毕业证由省统一编号,其编号代码涵义如下:

    年度代码 市代码 学校代码 学生代码

    (五)收费问题

    根据省物价局等四厅局联合下发的粤价(2002)156号文的规定,办理毕业证工本费,学生毕业时一次性收取,标准为每生30元。

     补发学历证明,也按上述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详见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统一验印办法(修订)》的通知 (2002年12月30日粤劳社[2002]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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