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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审核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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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项目依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

[1993]134号)、《黑龙江省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办法》(黑劳培发[1999]76号)。

二、审核时限:当日。

三、审核对象:鉴定对象。

四、审核程序:

(一)受理审核

标准:鉴定对象申报条件,毕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鉴定成绩、鉴定程序。

岗位负责人:职业技能培训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相关材料。

(二)核准

岗位负责人:职业技能培训处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核标准进行核准。

(三)验印

岗位负责人:职业技能培训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黑龙江省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办法》验印,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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